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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头市练江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5年起,在重要支流汇入口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工程或临时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削减排入干流的污染负荷。
  环境执法监管手段进一步提升,骨干污水厂和市控重点污染源完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安装;废水排放量前90%的企业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进一步巩固河道清障、清淤及两岸环境综合整治成果。通过优化流域水资源调度、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等措施,增加河道生态流量,提高水体交换和净化能力,进一步改善练江干流水质。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市直有关部门及潮阳、潮南两区政府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把练江污染整治作为推进科学发展、实现粤东地区“五年大变化”的主要任务,进一步增强做好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充分认识练江污染整治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坚持科学治污、联合治污、持续治污,从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加强环境管理、推进水污染控制工程建设以及提升环境承载力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高质量地完成整治任务,促进流域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分管环保的副市长为组长,以分管环保的副秘书长、市环保局长、潮阳区区长和潮南区区长为副组长,市环保局、经信局、水务局、农业局、建住局、工商局、物价局、城乡规划局、城市综合管理局、财政局、司法局、广东电网公司汕头供电局、公安局、监察局、中级法院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练江流域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练江污染整治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工作。潮阳区、潮南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切实加强对练江污染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练江污染整治各项工作按计划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三)健全机制。
  一是完善责任追究机制。流域内各级政府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把练江污染整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要进一步明确时限和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政府要把流域污染整治任务细化分解,明确任务时限,把完成情况和水质达标情况纳入政府任期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对考核不达标的,要通报批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企业责任人,要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二是建立污染源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市里督查、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提高污染源监督管理水平。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对重点污染源加大巡查、抽查频率,并加密监测,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偷排、超标或直接排放生产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处罚。规范排污口设置,继续推进重点污染源的在线监控、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在主流媒体上公布被处罚的环境违法企业名单、违法事实、整改要求,积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推行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全社会参与监督企业排污情况。潮阳、潮南区政府要抓紧整治好脏、乱、差问题,加快垃圾填埋场建设。
  三是健全环保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把各项治理工程优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经费;各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重点支持重点整治工程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健全管理和监督机制,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益。足额征收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按保本微利的原则,逐步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确保环境基础设施正常运营。
  四是完善公众参与机制。练江污染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区政府要加强领导,并发动镇、村两级参与到整治中来。要利
  用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络、学校、宣传栏、宣传车等多种手段,广泛宣传练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各级领导和有关单位落实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法制观念以及环保意识和节水意识,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练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形成整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协调。潮阳、潮南两区政府要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协调配合,相互支持,联防联治。要将练江污染整治工作纳入今年市政府督办的重点事项,切实加强对污染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市政府练江流域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职能分工加强对相应区级部门开展练江污染整治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潮阳区、潮南区政府每年3月10日前向市练江流域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任务完成情况(径送市环保局),市练江流域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整理后,在每年3月底前报告市政府,并抄报省政府。市政府练江流域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对练江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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