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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3.政府对包括公立医院在内的各类医疗机构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按服务成本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援外、支农、支边等公共服务经费。(市财政局负责)
  4.公立医院市级重点学科建设由各级政府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市财政局负责)
  5.对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职业病医院,在财政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市财政局负责)
  6.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对开展中医药特色服务、中西医结合诊治项目和中医药人才培养,在财政投入上予以倾斜。(市财政局负责)
  7.公立医院的离退休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由各级财政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核定补助;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按相关规定执行。(市财政局、市编委办负责)
  (三)强化公立医院内部管理
  1.优化诊疗流程,推广预约诊疗,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缩短群众就医等候时间,加强临床护理工作,改善就医环境。(市卫生局负责)
  2.实施全国统一的医院电子病历标准和规范,加快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市卫生局、市人社局负责)
  3.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用药行为,加快推动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市卫生局负责)
  六、保障措施
  1.落实目标责任制。市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把今年医改的工作要点分别落实给相关部门,建立目标责任制。为更好推进医改工作,本溪县、桓仁县也要成立医改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使目标责任更加明确。(市医改办、本溪县、桓仁县负责)
  2.加强财力保障。将2010年医改所需政府投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落实到位。积极调整医改资金支出结构,完善补偿办法,将建立机制与增加投入有效衔接起来。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防止各种违法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市财政局负责)
  3.强化评估考核。市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改革进展和效果进行督导评估,建立定期考核和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研究解决办法,组织开展五项重点改革实施效果中期评估工作。(市医改办负责)
  4.正确引导舆论。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主动向社会公布医改进展情况,调动各方参与和推进医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市委宣传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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