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统一技术标准。
有线广播电视数字化建设要实现“全区一网”,即:统一网络技术规划标准;统一数字广播电视技术体系标准;统一传输网络系统;统一前端播出系统;统一综合计费系统;统一内容平台系统。
(三)分级建设、分级管理。
全区各级有线广播电视数字化建设,要分清职责,明确任务。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级建设、分级管理、分步实施的办法。自治区有线广播电视数字化总前端的建设、扩容和今后的运营、维护、管理、安全播出等工作由自治区广电局网络传输中心负责;各地(市)有线广播电视数字化建设和今后的运营、维护、管理、安全播出等工作,由地(市)广播电视部门负责,自治区广电局网络传输中心负责技术和业务指导。
(四)责任共担、利益共享。
根据自治区和地(市)的实际,全区有线广播电视数字化公用系统运管费用由自治区、各地(市)共同分摊,分摊比例按照自治区、地(市)数字广播电视实际用户数的比例确定。自治区、地(市)数字广播电视的收视维护费用,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物价部门确定的收费标准,由自治区、地(市)自行收取。
三、推进有线广播电视数字化建设的措施
(一)加强规划指导。
高起点做好西藏有线广播电视数字化建设规划设计工作,确保网络业务承载能力和对综合业务的支撑能力;确保按照运营要求,建立符合业务运营的可管、可控、安全的技术管理和业务支撑系统;确保达到“三网融合”和“全区一网”的技术要求,实现全区有线广播电视数字化技术标准的完全对接。
(二)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加大全区有线广播电视数字化建设资金的扶持力度。自治区财政承担自治区广电局数字广播电视总前端、传输系统的建设、扩容资金;承担全区广播电视骨干网(电信)租用费用。各地(市)广播电视数字化前端和自治区到各地(市)的传输系统建设所需资金由自治区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三)坚持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的模式。
有线广播电视数字化管理要按照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市场运作方式,采取各级政府财政扶持、对口援藏支持、有线广播电视数字化运营主体筹集相结合的原则。各地(市)有线广播电视数字化项目可参照自治区财政的支持方式,研究制定扶持办法和补贴标准。
四、开展有线广播电视数字化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实施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