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广电局关于加快推进我区有线广播电视数字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藏政办发〔2010〕91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财政厅、广电局《关于加快推进我区有线广播电视数字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日
关于加快推进我区有线广播电视数字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广电局)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8〕1号)精神, 2010年省会城市和地级以上城市需实现有线广播电视数字化,2015年停止播出模拟电视节目。为紧紧抓住国家支持数字广播电视产业发展的有利契机,加快推进全区有线广播电视数字化工作,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政府扶持、市场运作、分级建设、分级管理、分布转换、全区一网”的原则,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全区有线广播电视数字化工作的重要意义
实现有线广播电视数字化,不仅能有效地把党和国家的声音传送到千家万户,架起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桥梁,而且也可有效地防止达赖集团、西方敌对势力和法轮功等对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的渗透破坏。实现有线广播电视数字化,可以提高有线广播电视节目的图像、声音质量,为观众提供更清晰、更逼真、更丰富的高品质的有线广播电视节目,使电视机成为多媒体的信息终端。我区有线广播电视数字化工作起步晚、底子薄,建设任务十分艰巨。各地(市)和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从发展稳定的战略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有线广播电视数字化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区有线广播电视数字化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抓紧、抓实有线广播电视数字化建设,努力使这项“民心工程”惠及千家万户。
二、开展有线广播电视数字化的原则
(一)全区一网。
国务院明确要求加快有线广播电视数字化和整合工作,实现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的“一省一网”,促进网络、信息和节目的资源共享。鉴于西藏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均属于公益性事业单位、未进行转企改制和全区没有广播电视光纤骨干网络的实际,目前把“全区一网”建设目标主要定在有线数字广播电视业务实现一网,待时机成熟后全面推进“全区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