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目标
2009年至2010年两年间,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一)2009年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培养公共机构工作人员良好的节能意识和节能习惯;通过加强日常用能管理,推行低成本、无成本节能管理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切实降低能源消耗;通过大力推进新能源和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加快用能设备的节能技术改造,提高用能设备能效;通过对一些有代表性的典型单位、典型建筑和关键用能设备进行节能试点,创建一批"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在节能示范平台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二)2010年目标。
通过不懈的努力,不断夯实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基础,逐步建立公共机构节能量化管理体系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快完善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制度、标准体系、评估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建立健全分级管理、职责明确、运转协调的公共机构节能组织体系,逐步建立公共机构节能长效机制;加强节能技改,全面完成公共机构灯具、水器具更换,灶具、电热水器、燃煤锅炉和中央空调节能等改造工作。到2010年,初步形成科学的节能管理体系,保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三)节能指标。
到2010年,实现以下目标:一是以2006年为基数,实现节电20%、节水20%,单位建筑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别降低20%;二是创建一批节能示范单位;三是制定市直机关能耗定额标准,建立并完善能耗管理制度。
三、工作的重点领域和环节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的工程,用能范围广,节能管理跨度大。因此,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把工作重点放在主要领域和关键环节。
(一)扎实开展能耗统计工作。
1、进行分户计量改造。公共机构的办公建筑要根据实际情况,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2009年年底前,集中供电、供水的办公楼,有条件分户改造的,要按单位加装独立的水电表,实现一户一表,保证用能数据准确完善。
2、开展能源消耗调查。研究制定公共机构能耗统计体系,制定适合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填报的能耗统计调查表,开展公共机构能耗普查。根据能耗普查结果,对部分能耗高的部门和单位开展专项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