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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做好上海市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管理和组织开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宣传工作的通知

  四、建立上海市电子商业汇票业务运行情况报告制度
  结合6月28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已经完成全国推广上线的实际情况,我分行决定建立上海市电子商业汇票业务运行情况报告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上海市各相关金融机构应以半年为周期向我分行报送本单位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情况。
  (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运行情况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业务量情况、业务推广措施及成效、业务规范情况、系统运营情况、存在或发现问题和合理化建议等。
  (三)报送时间为每半年后的10个工作日内。
  (四)报送时,请本市各金融机构同时提供书面和电子版报告,书面报告请送至我分行(813室),报告电子版请发送至以下邮箱:zfzdk814@163.com。
  五、其他事项
  为便于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和宣传工作的开展,请上海市各相关金融机构的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主管部门和系统运营部门分别指定1名电子商业汇票业务联系人,由业务主管部门汇总后于2010年8月20日前发送至我分行(金融服务一部支付结算处),邮箱地址:zfzdk814@163.com(名单格式见附件2)。我分行联系人:赵懿,联系电话:58845835。
  本文及人民银行总行支付结算司《通知》可至以下邮箱下载,以便内部转发:zfzdk813@163.com(密码:zfzdk813b)。
  特此通知。
  附件1:6月28日以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在上海市运行情况的通报
  2:联系人名单格式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
二0一0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1:
  6月28日以来全国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在上海市运行情况的通报

  2010年6月28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完成全国推广上线运行以来,全国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在上海市运行稳定,我分行未接到本市各上线机构有关业务处理异常的报告。全国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在支撑电子商业汇票流转方面的各项功能运转正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业务运行基本情况
  2010年6月28日至7月16日,上海市共发生电子商业汇票出票业务46笔、涉及金额60201.87万元,其中电子银行承兑汇票18笔、涉及金额9434.53万元,电子商业承兑汇票28笔、涉及金额50767.34万元;共发生贴现、转贴现业务89笔,涉及金额33953.80万元。
  与2010年上半年相比,上海市电子商业汇票周均业务量增长迅速,增幅接近100%。但与2009年上海市纸质商业汇票年结算量近16万笔相比,上海市的电子商业汇票业务量仍处于较低水平,业务推广潜力巨大。
  从本市各上线机构的业务参与情况来看,中国工商银行票据营业部,中国光大银行、中信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和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相对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参与频度较高,上线完成后的业务推广和实际应用工作进展较快,其他新增上线机构则明显存在系统上线和业务推广“脱节”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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