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等检测标准开展资质认定变更和扩项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等检测标准开展资质认定变更和扩项工作的通知
(赣质监认函[2010]10号)


各设区市局: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4789.1-2010)等66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已于近期发布,自2010年6月1日起陆续施行,国家认监委下发了《关于对卫生部发布的<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等乳品检测标准开展资质认定变更和扩项工作的通知》(认办实函〔2010〕177号),并制定了相应标准的资质认定能力确认程序,包括直接确认、文件审查确认和现场确认。为认真做好此次资质认定变更和扩项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质认定申请程序
  凡涉及66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变更或扩项的实验室,应向省局认证监管处提交相应的标准变更或扩项申请(需填写《实验室资质认定标准变更申请/审批表》,可从江西质监网上下载)。
  (一)对于以“直接确认”、“文件审查”方式确认变更的标准,省局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审,实验室在提交变更申请的同时还应提交如下资料:
  1.实验室标准变更内容的识别记录;
  2.对变更内容所作的技术确认记录;
  3.针对变更内容所作的检测原始记录及检测报告。
  (二)对于需“现场确认”的项目,省局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实验室进行实地核查。
  (三)对于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不具备能力的产品(参数),按扩项程序进行。
  二、对各设区市局、省级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的要求
  各设区市局、有关行业评审组应当组织本辖区(行业)的相关检测机构及时填报标准变更申请材料,督促将材料报省局认证监管处。
  三、其他
  (一)凡是按“直接确认”、“文件审查”、“现场确认”等方式进行66个标准变更的检测机构,须在8月27日前提交标准变更申请和相应的材料。
  (二)卫生部公布的66个标准以及技术能力确认分类处理方式 ,可在江西质监网上下载,下载途径:jxzj.gov.cn→认证认可→资料下载→《卫生部66个标准的技术能力确认分类处理方式》。
  联系人:省局认证监管处 匡联国
  电话:0791--8284227
  Email:jxsjrzc@jxzj.gov.cn

  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