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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江西省2010年度食品农产品认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江西省2010年度食品农产品认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赣质监认函[2010]11号)


各设区市局:
  按照国家认监委《关于通报2009年度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情况并部署2010年度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国认注〔2010〕6号)要求,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食品农产品认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促进食品农产品认证有效性和相关企业诚信意识的提高。不断完善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体系,创新认证监管模式,按照“依靠地方、联合部门、抓住企业、监管产品”的要求,积极推进认证执法监管体系建设,逐步实现“区域实施、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1.检查范围:在本辖区从事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以及获得食品农产品认证的企业、产品和相关认证标志使用情况。其中,对认证机构的检查由省局直接组织。其他检查由设区市局安排,组织县(区)局具体实施,但检查比率不得低于20%。
  2.工作重点:重点检查有机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等认证,尤其是质量安全风险较高的产品和企业。组织开展食品农产品认证标志、证书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伪造、冒用、超期、超范围使用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行为的查处力度。
  3.重点区域:确定南昌市和赣州市为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工作重点地区。省局将对全省检查工作情况进行重点督导和巡查。
  三、时间安排
  此次认证有效性监督检查工作大致分为四个阶段:
  1.准备阶段(2010年8月)
  各设区市局利用国家认监委网站“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查询当地食品农产品认证获证企业、产品信息(系统登陆用户名和密码通过电子邮件另行通知,请各设区市局妥善保管登陆用户名和密码,不得对密码进行更改),结合辖区实际,确定检查的企业、检查的人员及检查所需的文件,并对人员进行培训等准备工作。
  2.检查阶段(2010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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