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关于对全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督查的通知
(赣质监联函[2010]2号)
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局:
根据《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和机构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监管的通知〉的通知》(赣质监联发[2010]1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专项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公安厅决定联合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局,部分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局。
二、督查重点
(一)组织领导和部署情况;
(二)在整治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
(三)查找整治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四)安检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和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五)信息报送情况。
三、督查时间
2010年8月中旬。
四、督查方式
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公安厅整治工作办公室成员和相关专家组成三个督查组,分别对各单位开展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查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是听取各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全面了解该地区整治的组织领导、动员部署、方案实施、整治成效等情况;
二是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掌握各地整治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