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取消旅游汽车管理服务收费的通知
(2010年8月20日 琼价费管[2010]393号)
海口市、三亚市物价局,省旅游客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各旅游汽车管理公司:
根据国家发改委《
关于治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877号)精神,我局对涉及企业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清理。鉴于我省旅游客运经营体制的改革,原各旅游汽车管理公司经营的业务终止。经研究,决定废止
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关于调整旅游汽车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琼发改收费[2005]1752号),各旅游汽车管理公司不得收取旅游汽车客运管理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