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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通知


  3、对检查发现的建设项目违规情况进行全省通报,并责令整改。

  4、对提供不符合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规程、标准建筑节能技术产品的企业,将予以公示,并禁止该材料在我省范围内销售和使用。

  5. 检查情况纳入建设系统2010年目标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

  四、检查时间:

  2010年9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五、联系人及电话:

  李万里0851-5360129(带传真);

  李楷 0851-5360152  传真:0851-5360247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1:
  2010年民用建筑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汇总表
  (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8月30日)

  单位盖章:

序号

工程名称

公建/居建

面积(㎡)

是否达到节能设计

标准

设计单位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

 

 

 

 

 

 

 

 

 

 

 

 

 

 

 

 

 

 

 

 

 

 

 

 

 

 

 

 

 

 

 

 

 

 

 

 

 

 

 

 

 

 

 

 

 

 

 

 

 

 

 

 

 

 

 

 

 

 

 

 

 

 

 

 

 

 

 

 

 

 

 

 

 

 

 

 

 

 

 

 

 

 

 

 

合计:_________㎡ 

达到节能标准的比例: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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