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初高等学校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和单位代码编制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10]530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布置2010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教发函〔2010〕115号)和《关于组织开展各级各类(机构)代码编制工作的通知》(教发函〔2010〕117号)精神,为做好本市2010/2011学年初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工作和单位代码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报表修改内容
(一)对“图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校园网出口总带宽”指标的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进行了修订。(见附件2)
(二)高基2-6-1、2-6-2、2-6-3、2-6-4等四张学历文凭考试、电大注册视听生、自考助学班相关学生情况的表格中的“学历文凭考试”、“电大注册视听生” 指标的行或列不再填报数据,只填列“自考助学班”学生情况。
(三)高基9-2-2教学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权属情况报表中增加第5列“生活用房”和第6列“教工住宅”。
二、专业目录
(一)研究生
1.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培养专业目录采用2008年教育部颁发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统计用)(2008版)》;
2.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专业(领域)目录采用教育部颁发的《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代码(统计用)2009年》。
(二)普通本科、专科
高基212普通本科、专科分专业学生数表中的本科专业目录采用2007年教育部公布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统计用);普通专科沿用2005年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职高专专业目录。
(三)成人本科、专科
高基213成人本科、专科分专业学生数表中成人本专科专业目录参照2007年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统计用)填报。
(四)目录中没有或新增专业
专业目录(统计用)中没有或新增的专业,按专业类填报,即把专业类代码后二位00改为99。如:新增的某某专业属于哲学类010100,新增专业名称是哲学类新专业(软件中自主专业栏可以改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为010199。
(五)专业目录下载
以上专业目录详见“中国教育统计网”
(http://www.stats.edu.cn)\统计标准。
三、软件更新
登陆中国教育统计网(http://www.stats.edu.cn)首页,在软件更新栏目中,将“高等教育统计2010安装版”的软件压缩包完整下载到个人计算机硬盘(C盘);或通过市教委电子信箱(jytj@bjedu.gov.cn)中的“应用箱”的“网络存储”栏目下载软件压缩包(登录名:JYSY;密码:666)。
软件压缩包下载完毕后,解压缩并运行目录中的setup.exe文件,将2010版“全国高等教育统计系统”安装在C盘上。
四、统计时点
2010/2011学年初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的统计时点是本学年初,即本年的9月1日。
统计时期是指上学年度即上年的9月1日至本年的8月31日。
五、报送内容
各单位使用2010版高等教育事业统计软件打印出一套空白表格,按报表内容收集数据后,录入计算机,经统计软件中数据校验菜单下的“全部校验”功能校验无误后,拷贝一份数据盘,同时打印1份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纸介质报表于10月29日(星期五)前报送市教委发展规划处。
六、分组报送报表
(一)分组校验内容 (2010年分组名单详见附件3)
由组长单位将本组成员数据录入计算机后,经计算机程序校验无误,将本组成员的统计数据报市教委发展规划处。
(二)分组校验方式和时间
1.校验方式:各组设一名组长单位,各小组校验方式可以采用由各学校向组长单位传输本校数据的方式参加校验;各郊区分校和独立学院与本校一同直接参加小组的数据校验工作。
2.校验时间:第一组――第 六 组10月21日之前
第七组――第十二组10月22日之前
(三)报送时间(电子版报表数据)
1.普通高校:第一组――第 六 组 10月21日
第七组――第十二组10月22日
2.华北电力大学(北京)、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10月20日直接向市教委发展规划处报送报表和数据盘。
各高等学校要积极配合组长学校,及时、准确、完整的将本单位数据盘报送组长单位校验审核,以保证全市统计汇总工作顺利进行。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薇
联系电话:51994797 66074685
传 真:66074989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
邮政编码:100031
电子邮箱:jhc_zw@bjedu.gov.cn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日
附件1:
人工重点核查内容
各校统计人员要强化全面质量意识,高度重视统计报表工作的每个环节,根据各个环节不同特点,加强核查,不断提高统计数据准确性、真实性,从源头上保证统计数据客观、真实。
具体核查统计指标如下:
(一)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招生数一定要与各校招办的招生情况核对;超出招生计划20人以上的,请在高基93表中说明情况;
从2007年开始春季招生形式已经结束,212表中的招生数中春季招生栏目应为“O” ;
(二)高基231表学生变动情况中的博士、硕士、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本专科学生数和高基36表专任教师变动情况表中的第一列数据要与上年的在校生数和专任教师数一致;
(三)高基4-1-1表和高基4-1-2表中的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教学仪器设备值、图书和校舍建筑面积一定要与上年数据核对,并进行合理性检查,对增、减变化较大的数据,请填报93表“主要指标核查结果说明”进行必要的说明。
(四)民办高校填报高基9-2-2教学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权属情况必须注意与高基4-2表中相应“教学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教工住宅”栏目的数据相等。
附件2:
新旧指标说明对照
一、图书:
(一)修订前:图书、资料:是指学校图书馆以及院系(所)资料(情报)室拥有的正式出版的书籍和电子出版物(以 万册为计量单位)。
(二)修订后:图书是指学校图书馆以及院系(所)资料(情报) 室拥有的正式出版的书籍(以万册为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