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律师协会关于组织律师赴美考察的通知
(云律协[2009]18号)
省律师协会五届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
为增强我省律师与国外同行的交流与合作,拓展律师业务领域,应美国俄勒冈州律师协会和伯奇,斯图尔特,克拉施及伯奇联合律师事务所的邀请,经五届九次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云南省律师协会拟于2009年七月底八月初组织律师代表团赴美国考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内容
1、考察美国律师管理、律师执业、律师奖惩等制度。
2、与美国同行共同探讨中、美两国律师制度的差异,为形成双方未来相互交流、培训的长期机制奠定基础。
3、对双方在以下法律服务领域进行合作的可行性进行探讨:
(1)植物新品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2)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
(3)国际贸易商帐追收;
(4)其他领域的法律服务。
二、考察时间
考察时间初步定于2009年7--8月,约16天。
三、考察团组成人员
考察团设团长、副团长、秘书长各一人,考察团人数约16人左右。
四、考察团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