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律师协会关于统一组团参加第八届中国律师论坛的通知
(云律协[2009]24号)
各州、市律师协会:
第八届中国律师论坛将于2009年8月14日至15日在四川成都举办。这是一次展示云南律师形象、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机会。按照中华全国律协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此次论坛活动由省律师协会统一组团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州、市律师协会、省厅直属各律师事务所积极
组织广大律师围绕论坛选题撰写论文,参加论坛活动。
二、撰写论文的协会会员,请填写好相关附表,通过电子邮件发至省律协秘书处,以便统一报名组团前往。
提交的论文请一式两份。7月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一份至2009@acla.org.cn,发一份至省律师协会邮箱ynlawyers@sina.com。
三、会议费用
(一)凡提交论文的会员,其参加论坛活动的往返交通费(昆明→←成都)由省律协承担;注册费、住宿费由所在律师事务所或者会员个人承担。
(二)每位会议代表的注册费用(含会务费、材料费和餐费,不含住宿费)为1000元人民币,此优惠价仅对7月15日前将注册费打到组委会账户的西部地区代表。因此,请报名参加论坛活动的会员务必于7月10日前(含10日)将注册费先打到云南省律协账户。
四、请临沧、迪庆、怒江、德宏、版纳、文山、丽江、红河8个州市律协安排秘书长或者会长、副会长一人参加论坛活动(其余8个州市律协另考虑安排参加西部律师论坛活动),并于7月5日前将确定的人员名单报省律协秘书处。论坛所需注册费由省律协承担;昆明到成都的差旅费、论坛期间的住宿费由各州市律协承担。
五、论坛活动结束后,省律协将组织交流考察团赴贵州、重庆等省市对律师行业管理的制度建设,包括诚信体系、会费管理使用、税收政策、教育培训等进行学习考察。考察团由省律协领导带队,由州市律协秘书长或会长、副会长8人、部分常务理事以及省厅律师工作处、省律协秘书处有关人员组成。
六、注册费交纳方式:通过银行汇款。发票报到时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