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北京市高等职业院校携手发展计划的通知

  北京市高等职业院校携手发展计划是推进首都高等职业教育科学发展、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示范院校”要把合作共建作为学校社会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好支援共建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携手院校”也要积极与示范院校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合作方式及内容,切实把共建项目落到实处,实现共同发展。
  各院校在接到通知后应成立主管领导负责的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合作事宜,并与对口院校召开共建洽谈会,共同研究合作内容及形式,制定详细的合作方案,并于10月15日前报市教委备案,我委将定期对各院校“携手发展”计划开展情况进行评比,对于成效明显的合作院校进行表彰和奖励。
  联 系 人:张富宇
  联系电话:51994842
  电子信箱:zfy@bjedu.gov.cn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北京市高等职业院校携手发展计划
  共建院校名单

序号

示范院校

携手院校

1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北京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

2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北京吉利大学

3

北京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

4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5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

6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北京培黎职业学院

7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8

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

北京体育职业学院

9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

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0

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

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

11

北京汇佳职业学院

北京科技职业学院

12

北京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