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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等部门关于在全省范围内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意见的通知

  复制推广原则。注重学习借鉴和消化吸收先进地区的经验。鼓励县域经济和农村金融活跃的地区积极探索原创型创新;引导和推动其他地区借鉴吸收先进地区业已成熟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完善并加以复制推广。

  商业可持续原则。坚持风险可控、成本可算,努力做到既能满足农村需求、赢得社会效益,又能开拓金融机构新的发展空间、赢得经济效益。同时,要注重运用税收优惠、财政贴息、增量奖励、费用补贴以及建立担保体系等多种方式,提高农村金融机构支农的积极性,确保农村信贷投入持续增长和农村金融服务持续改善。

  二、突出重点创新领域,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

  (一)积极发展多样化的小额信贷产品。推动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鼓励开发多样化的小额信贷产品,研究完善和推广农户联保和同一区域、行业、农民联保互保、中小企业联保等信贷品种。加大对农村弱势群体的金融支持,整合财政和金融资源,充分调动各方参与扶贫的积极性,逐步构建信贷扶贫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孟加拉乡村银行、基层行政机构牵头的自助贷款和农村担保协会贷款等信贷扶贫模式,推动扶贫贴息贷款商业可持续。积极研究满足一般农户、养殖户、林农、大学生村官、回乡农民工金融需求的新产品、新模式。
  (二)创新完善服务新型农村经济组织的信贷模式。结合新型农村经济组织的特点和需求,着力研究满足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贷款担保协会、中小企业行业协会等需求的相关信贷产品,积极在合作社或协会的运作模式、担保模式、贷款模式、保证金放大倍数、利率、激励机制等方面进行创新和完善。鼓励通过“统保(担保)分贷”、“统贷分保(担保)”、“有贷有保(保险)”、“贷保(保险)结合”等多种形式,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探索扩大担保对象范围,尝试将非协会会员纳入担保范围的机制和模式。
  (三)完善推广多元化的订单农业贷款模式。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的信贷支持,研究完善“龙头企业+农户+信贷”、“龙头企业+基地+农户+信贷”、“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信贷”等多元化的订单农业贷款模式。逐步扩大小额担保贷款支持订单农业的范围。引入保险和期货工具分散贷款风险,推动开展“龙头企业+农户(订单)+期货”模式。复制推广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六合一”订单农业贷款模式,以养殖户为中心,政府、养殖户、养殖专业合作社、银行、担保公司、农业保险公司、龙头企业等方面充分合作,向与产业化龙头企业签订合作建设协议书的养殖户发放贷款。
  (四)建立健全农村信贷担保体系。建立健全政策性、商业性和互助性担保机构互为补充,形式多样、多层次的农村信贷担保体系。充分发挥担保体系支农作用,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加强与担保机构的合作,建立互利互惠、风险共担的可持续发展模式。稳步扩大县域中小企业和农户可用于贷款抵(质)押的担保物范围,研究完善和复制推广以动产、股权、商标专用权、仓单、结算单、林权、大型农机具、渔船(运输船)、养殖水面、矿权等作为抵(质)押物的贷款模式。探索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积极开展农房抵押贷款或新农村民居建设贷款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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