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律师协会关于五个专业委员会增补副主任的通知
(云律协[2009]40号)
各州、市律师协会、各专业委员会:
因工作需要,根据《云南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活动规则》第十六条“副主任由在相关领域具有相当理论和实务水平,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在委员会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委员担任”及第十八条主任具有提名本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人选职责之规定,房地产及建筑等五个专业委员会主任先后报来增补副主任的报告。2009年11月4日,经省律协专业委员会及州市律协工作指导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同意五个专业委员会增补副主任的请示。现将所增补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五个专业委员会增补副主任名单如下:
1、房地产及建筑专业委员会
张 慧[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律师]
2、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
李 旭[云南八谦律师集团律师]
3、行政法专业委员会
龚宇晖[云南刘胡乐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 蕾[云南勤业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