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向旱灾灾区献爱心捐款活动的通知
(云律协[2010]3号)
各州市律师协会、省厅直属各律师事务所:
去年入秋以来,我省遭受了历史罕见的严重旱灾,给工农业生产造成了较大的损失,给灾区城乡居民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目前,旱情仍呈迅速蔓延和日益加重的发展态势。为帮助灾区群众战胜灾害、渡过难关,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文件要求和省司法厅的统一安排布置,现就律师行业开展向旱灾灾区献爱心捐助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弘扬云南律师奉献社会、服务社会的行业精神,积极踊跃捐款,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有效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活动时间
此次捐助活动开展时间为:2010年2月25日至3月10日。
三、活动形式
请厅直属各律师事务所将本所捐助的款项连同捐款人名单于3月9日前交省律师协会秘书处,省律师协会再统一交付给省接收救灾捐赠办公室。各州、市律师协会将所捐款项按规定的时限统一交州市司法局,并将捐款情况于3月9日前上报省律师协会秘书处。
四、活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