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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沈阳市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沈阳市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0]8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我市行政区域勘界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沈阳市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全市行政区域勘界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和督促区、县(市)行政区域勘界工作的落实,协调和处理勘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代表市政府行使市域内边界争议裁决权。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祁 鸣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 祥 市政府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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