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律师协会2009年工作意见》的通知
(豫律协〔2009〕4号)
各省辖市律师协会、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
《河南省律师协会2009年工作意见》已经省律师协会六届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日
河南省律师协会2009年工作意见
(2009年3月29日省律协六届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
2009年河南省律师协会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坚持改革创新,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加强业务研究和指导,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协会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律师队伍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民主与法制建设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一、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1、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做好活动总结验收和表彰工作;学习贯彻第七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尤其是周永康书记讲话和河南省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精神,引导律师正确认识当前所面临的政治、经济形势,增强大局意识,增强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认真贯彻全国律师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建立中共河南省律师协会党委,制定完善党委工作制度;制定基层律师党组织规范建设意见,推进市律协和律师事务所基层党组织规范建设工作,重点加强市律协党组织建设;向无党员律师所派驻党建联络员,加大新党员发展工作力度;建立党员律师信息数据库,疏通组织关系接转渠道,实行动态化管理,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河南省律师行业的全覆盖。上半年,配合省司法厅、省委组织部召开全省律师党建工作会议,进一步理顺党建工作体制,总结交流经验。
3、加强教育培训。适应不同区域律师的需要,分别组织市区所主任培训班和县域律师所主任培训班,增强培训的实用性;组织实习律师集中进行岗前培训,做好律师入门教育;创新培训形式,研究网络培训,逐步实现律师继续教育常态化、多样化;不断更新、充实律师业务知识,增强培训的实用性,提高培训效果;立足于培育“专家型”律师,开展律师业务研究成果(专著)展评活动,引导律师形成钻研业务的良好风气。
4、建立完善律师激励机制。协调司法行政机关,启动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律师记功表彰制度;协会表彰实行综合表彰与单项表彰相结合,综合表彰拟与司法行政机关共同表彰,主要是省优秀所、党建工作、参与信访工作、服务和谐社会主题实践活动等方面,单项表彰由省律协表彰在理论研讨和实务、法律援助和社会公益、培养年轻律师成长、律师事务所管理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先进典型;开展优秀青年律师、优秀实习律师、优秀女律师等专项表彰活动,引领行业健康向上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