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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0]8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沈阳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方案

  为推进我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从根本上解决餐厨废弃物引发的食品安全、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积极有序地推进餐厨废弃物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进程,建立完善覆盖全市的餐厨废弃物管理系统,建设餐厨废弃物处理示范工程,实现餐厨废弃物与其他生活垃圾分开收集、统一运输和处理,确保“十二五”期间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二、工作任务

  出台《沈阳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将餐厨废弃物纳入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范畴,建立和完善市、区、街三级餐厨废弃物管理体系,明确市、区各单位和部门的工作职责;规范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等标准;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设置规范的收集容器;制订餐厨废弃物收集、利用、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建设2座日处理能力各200吨的餐厨废弃物处理示范厂。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0年8月1日至12月31日)。出台《沈阳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完成我市申报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的管理体系,制订餐厨废弃物申报程序;制订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完成项目立项、选址、技术工艺的确定、可行性论证、资金落实等工作。

  (二)试点运行阶段(20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试点开展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工作;规范餐厨废弃物容器设置标准,产生餐厨废弃物单位设置专用收集容器;建立餐厨废弃物日常监管档案。

  (三)全面推广阶段(2011年7月1日起)。全面推广我市餐厨废弃物规范收集、运输、处置工作;2011年12月31日前,建成2座日处理能力各200吨的餐厨废弃物示范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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