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有效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
一是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把土地审核报批关,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二是加大对减排项目的投入,对减排重点企业给予一定的支持。三是安监部门要依法强制淘汰一批落后、分散浪费能源资源的矿山企业。四是研究制定淘汰落后产能补偿机制,引导地方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五是禁止在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引进高耗能、高污染项目。
3促进资源综合利用。
一是提高电力、钢铁、有色、化工医药、建材等重点行业工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水平,引导法库、康平地区的粘土砖生产企业利用粉煤灰、煤矸石、陶瓷碎片等废弃物,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二是扶持重点行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发展,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效应。三是积极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4加快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应用。
一是对我市使用节能效果显著、性价比高、技术成熟的节能产品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以促进节能产品生产企业发展壮大。二是示范推广节能型机电设备、绿色照明等节能技术与产品。
5开展工业企业节能宣传、教育培训和表彰活动。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节能降耗、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是举办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和能管员培训班,加强对重点用能操作岗位工作人员的培训。三是结合节能考核结果,对节能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三)突出重点领域,推动全社会节能减排。
1积极推进建筑节能。
一是大力推广节能环保型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设计标准,采用节能型建筑结构、材料和设备,提高建筑物保温隔热性能,积极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进一步落实建筑领域禁用粘土实心砖的规定。二是加强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参建各方建筑节能工作的责任与义务,凡达不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工程,不得开工、验收备案和销售。三是加强对建筑维护结构保温工程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情况的市场监管力度,严格市场准入,规范企业行为。
2加强交通运输节能。
一是加快建设便捷、高效、节能的一体化交通系统,推进公交优先。二是提高交通工具的能效,加快淘汰高能耗、重污染的老旧车辆,鼓励使用能耗低、性能好、排放少的节能环保型车辆和新能源汽车。三是加快建设完善智能交通系统,鼓励推行出租汽车电话预约、定点供车制度,降低车辆空驶率。四是继续加大车用乙醇汽油推广力度,鼓励开发利用纤维乙醇、生物柴油等石油代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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