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市万元GDP能耗目标同比下降4.5%,必保“十一五”期末全市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20%;化学需氧量计划减排3500吨,排放总量控制在6.86万吨以内;二氧化硫计划减排1.9万吨,排放总量控制在10.5万吨以内。
三、坚持原则
(一)坚持节能减排与加快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沈阳相结合的原则,使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节约和保护环境的基础上。
(二)坚持把节能减排与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相结合的原则,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之路。
(三)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的原则,营造有利于节能减排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和市场环境。
(四)坚持源头控制与存量挖潜、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的原则,努力形成全社会自觉节能减排的长效机制。
四、主要措施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加大力度淘汰落后产能。
一是优化三次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将现代服务业发展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二是严格把关新上项目,坚决取缔不符合国家《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的项目。三是突出抓好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现代装备制造业、航空、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从严控制高耗能行业盲目扩张,加快信息技术与装备制造业的融合。四是进一步完善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五是制定《节能法》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生产工艺的分期淘汰和更新改造方案,加大力度淘汰落后产能。六是实施重污染行业整顿,依法关停小水泥等不能达到环保相关规定的重污染企业。七是拆除沈阳热电厂1#、2#机组及其配套锅炉,关停沈阳金山热电有限公司的小机组。八是启动苏家屯区、沈北新区等地区“一县一热源”建设工程。
(二)以重点用能企业为节能减排“龙头”,带动工业企业节能减排全面展开。
1加强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管理,推进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
一是以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技术改造为重点,建设一批节能降耗和循环经济项目,重点推进电机系统节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绿色照明等“十大节能工程”。二是深入开展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监察、能源审计、能效水平对标等工作,推动企业节能工作。三是促进企业开展结构、技术和管理三个层面的节能,推进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从注重单体节能转变到注重系统节能。四是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前期节能评估制度和环境评价制度,保证我市新增固定资产在材料、设备、工艺技术等方面做到节能减排。五是加快在线监控和节能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切实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尽早实现标准化、智能化管理,通过动态监控手段发挥节能监督职能。六是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通过产品结构和工艺的优化升级实现节能减排。七是继续抓好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工作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沈化、东药、沈煤等7家国家认定的“千家企业”节能工作经验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