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意见


  三、建设内容

  1.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高标准农田,做到水、电、路、沟渠、林配套,旱能灌、涝能排,农机能下田。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大力推进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改造中低产田。强化农机装备,重点提升耕整地、播栽、田管和收获等环节的农机装备水平,实现农业机械化。加强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农业废弃物处理、农业信息化等设施建设。

  2. 强化科技创新与应用能力建设。建设新品种、新技术和技术集成的试验、展示基地。健全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人员配备和服务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扶持发展各类专业化服务组织,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良种统供、肥料统配统施以及机械化耕种收获,大力提升农业科技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

  3. 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突出优势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农业食物保障、原料供给、解决就业等传统功能,积极拓展农业的生态保护、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等新型功能,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围绕农产品资源优势,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业附加值。加快发展农村服务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

  4. 培育新型农民队伍。充分发挥示范区的技术集成、设施装备先进、组织管理高效的优势,使其成为农民及市场主体的实训基地。通过长短期培训与一技一训相结合,课堂讲授与田间示范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培育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5. 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以土地合作、资金合作、主导产品生产合作和产前产中产后专业服务合作为切入点,大力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使其成为统一经营的基本载体。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引导大户、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多种市场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示范区建设运营管理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由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委,具体负责制定示范区考评认定及管理办法、规划评审、指导督查等工作。各市要加强布局引导、统筹协调和政策扶持。县级政府是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省支持有条件的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申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鼓励各市建设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区。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