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参加第三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的通知
(云律协[2010]22号)
各州市律师协会、省厅各直属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西部各省区律师的交流与合作,共同促进西部律师事业发展,第三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定于2010年9月24日-26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举行。为做好我省律师参加此次论坛的组织工作,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关于举办第三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州市律师协会、省厅各直属律师事务所认真做好所属律师的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州市律师协会、省厅各直属律师事务所按照省律师协会下发的《
云南省律师协会关于统一组团参加第三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的通知》(云律协[2010]13号)要求,做好参加论坛活动的报名工作,由省律师协会领导带队,以组团方式参会。
二、请参加论坛的律师认真填写附件1《报名登记表》和附件3《住宿预定表》,填写后以电子邮件(邮箱:2010ynlawyers@sina.com)或传真方式(0871)4189092于2010年8月25日前发送至云南省律师协会。
三、参加论坛的律师每人交纳800元注册费。请于2010年8月25日将注册费通过银行汇款,汇至云南省律师协会帐户,再由省律师协会统一汇至论坛组委会。(注意:昆明地区的律师事务所或个人在银行办理完汇款业务后,请把现金进账单或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的第1联及时返回省律协财务处,否则视为未交款。汇款时必须注明律师事务所名称、用途和律师姓名,发票报到时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