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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10年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㈠巡查对象。大型医院巡查对象为政府举办的公立三级医院(含医学院校附属医院)。
  ㈡职责分工。省卫生厅负责制定全省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组织对厅直属三级医院和省属高等医科院校附属医院开展巡查,对市属三级医院进行抽查。
  各市属三级医院的巡查工作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三、巡查重点
  ㈠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
  1、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
  2、参加国家、省、市及所在辖区的医疗紧急救治体系,接受政府指令完成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工作以及其他公共卫生任务。承担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对口协作等政府指令性任务,提高对口支援县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开展义诊、医疗服务下乡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性社会活动。
  3、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
  4、开展临床路径、单病种质量控制等工作。
  5、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担传染病的发现、救治、报告、预防等任务。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和报告制度。
  6、指导和培训下级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提高诊疗水平。临床教学基地医院承担本科及以上医学生的临床教学任务。
  7、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取得研究成果。
  ㈡医院建设与发展
  1、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定位和要求。
  2、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作风建设。
  3、制定和实施人才发展规划,加强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
  4、建立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
  5、落实岗位绩效考核制度,完善内部分配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6、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切实保障工作人员合法权益。
  7、推进科学民主决策,落实“三重一大”制度。
  8、健全医院组织结构,完善医院管理规章制度。
  9、积极探索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10、明确管理职责与决策执行机制,实行管理问责制。
  11、加强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
  12、医院建设与发展的亮点和新举措。
  ㈢医疗服务
  1、开展预约诊疗服务。
  2、加强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及时救治急危重症患者。
  3、优化医疗服务系统与流程,简化环节,提高效率,缩短患者诊疗等候时间及平均住院日。
  4、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履行知情告知义务,保护患者隐私。
  5、建立医患沟通制度,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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