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的通知
(鲁卫生应急发[2010]3号)
为进一步指导、规范和做好我省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卫生应急能力,我厅制定了《山东省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八月九日
山东省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指挥机构
2.2日常管理机构
2.3 专家咨询机构
2.4专业技术机构
3.应急准备
3.1预案制定
3.2 风险评估
3.3建立协调机制
3.4健康教育
3.5检查督导
4.应急响应
4.1响应条件
4.2响应措施
4.3响应终止
5 恢复重建与总结
5.1恢复重建
5.2善后处理
5.3总结与评估
6保障
6.1卫生应急队伍保障
6.2 经费保障
6.3物资保障
6.4 基础设施保障
6.5交通运输保障
6.6通信与信息保障
7.责任与奖励
8.附 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8.2预案的管理
8.3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山东省是自然灾害多发省份之一。为进一步指导、规范和做好我省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卫生应急能力,有效保障灾区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全国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山东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等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