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里安排,新一轮民主评议机关工作,时间跨度为两年,2010年主要是开展评议,10月下旬开始发放评议表,11月下旬产生评议结果;2011年主要是根据征求及评议中反馈的群众意见抓好整改工作,10月份向市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整改报告。详见附表。
四、几点要求
(一)充分认识开展民主评议机关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新一轮民主评议机关工作,是在全面实施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转型升级战略,着力推进“改革突破、创新提升”两个年和“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开展的。我们必须认真领会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意图,深刻认识到开展民主评议,促进机关作风建设,是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落实“两个年”活动的需要;是认真落实“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工作部署的需要;是解决基层反映的问题,实现人民群众期盼的需要。开展民主评议机关工作,有利于我们找准机关作风和卫生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有效地加以整改,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对于建设法治宁波、平安宁波,构建宁波和谐卫生,顺利推进医改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二)正确认识和对待民主评议机关工作。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民主评议机关工作的具体部署,以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机关为目标,自觉接受群众评议,正确对待评议结果,与“创先争优”和“迎、树”活动结合起来,与第三轮全国文明城市和文明机关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以民主评议机关为契机,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和卫生行风建设,建设高素质的党员干部队伍和卫技人才队伍,推动宁波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认真抓好群众意见的整改工作。要树立评议是手段,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是目的的理念。要进一步畅通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渠道,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采取多种途径,向群众反馈整改落实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整改工作要贯穿于评议活动的始终,坚持以评促改,边评边改,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能够整改的立即整改,难以整改的创造条件整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认真向群众作出解释。要把评议的过程作为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促进工作的过程,努力使局机关和卫生系统的作风得到明显改进,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不断提高群众对卫生工作的满意度。
附件一:
市卫生局民主评议机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