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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2011年度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


  (三)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1.深化市属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通过招商引资、合资合作、相互参股、重组上市等多种途径,加快推进我市大型企业集团母子公司层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推进产权主体和投资主体多元化,优化产权结构;切实做好支持国有企业上市工作,加快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改制步伐,推动企业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及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市国资委牵头)

  2.完善市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抓好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战略、资产评估、财务监督、业绩考核、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投资决策、风险控制和投资失误追究制度;加强与央企的战略合作,吸引更多的央企来蓉投资。(市国资委牵头)

  3.完善市属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办法,改革市属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基薪加绩效年薪的薪酬制度,合理确定市属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机构高管人员的基薪标准,实行市属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分配监管制度,对市属国有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管理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两种形式。(市国资委牵头)

  4.科学划分国营林场类型,将国营林场划分为商品经营型、生态公益型和混合经营型,分类开展国有林场体制机制改革。(市林业园林局牵头)

  5.积极推进整合重组三网工作,加快推进主城区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及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和网络双向化升级改造,尽快具备三网融合试点条件;以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为重点,鼓励广电、电信企业业务融合,制定我市三网融合试点方案并积极开展三网融合第二批试点城市申报工作,探索建立保障三网融合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市广电局、市信息办牵头)

  (四)深化资源和环保体制改革。

  1.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蓄水设施管理主体和使用标准;建立健全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补偿机制,加大对高污染、高耗能及其他国家限制产业水资源费的征收力度;按保本微利原则,继续优先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在已建污水处理厂(站)的乡镇、农村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市水务局牵头)

  2.简化电价分类结构,完善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制度;健全和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定价和费用分摊机制,形成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上网电价;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逐步理顺天然气与成品油及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市物价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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