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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河北区胜利路405-411号商务办公楼机动车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河北区胜利路405-411号商务办公楼机动车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
(津价费〔2010〕128号)


天津市海河风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办理河北区胜利路405-411号商务楼机动车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的申请》(津貌综便函[2010]33号)收悉。根据《天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津政令第25号)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河北区胜利路405-411号商务楼机动车地下停车场采取计时存车分段收费的办法,试行收费标准为:每天8时至23时存车以半小时计费,每辆每半小时收费不超过2元,每天23时至次日8时存车每辆每半小时收费不超过1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收。军车实行免费停放。

  二、收费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收费,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认真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并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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