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环境保护部举办2010年全国第六期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培训班的通知
(鄂环办[2010]138号)
各市(州)、直管市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提出的“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实施职业资格管理”和“扩大国家重点监控污染企业实行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的要求,依据《
关于深化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9号)和《
关于印发2010年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培训计划的通知》(环办函〔2010〕635号)的统一安排,环境保护部定于2010年9月中旬在我省武汉市举办全国第6期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环境保护基础知识、污染减排政策;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和标准体系;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社会环境责任;企业环境管理与监督基本理论及方法,包括日常环境管理和环境应急管理等;环境污染控制和监测技术进展;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框架。
二、培训对象及要求
各级环保部门具体负责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业务骨干,以及纳入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范围的企业环保部门负责人或具体负责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中专以上学历的业务骨干。
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考试成绩合格由环境保护部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三、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9月13日-18日,9月13日报到。
地点:丰颐大酒店(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336号)。
四、其他事宜
(一)请各市(州)、直管市环保系统严格按分配名额(见附件一)统一组织报名,并将第6期培训班报名表(附件二)以电子邮件和传真件的形式于2010年9月6日之前上报省环境监察总队。
(二)请参加培训人员自带本人两寸免冠近照一张,并于报到时提交会务组。培训人员费用自理。
(三)交通路线
1.天河机场:可乘机场大巴到付家坡长途汽车站,转乘公交车608、806、413到广八路站下车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