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参与选聘课题研究单位的条件和要求
(一)参选单位范围。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和机构,不面向个人。每家参选单位可由一家研究单位单独组成,也可由多家研究单位联合组成。
(二)参选单位必须熟悉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情况,具有相关课题研究经验与研究业绩。
(三)参选单位所拟课题组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课题研究经验与研究业绩,全过程参与课题研究,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任何挂名或不担当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四、时间安排
(一)课题申请单位可登录首都之窗网站首页(www.beijing.gov.cn)、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首页(www.bjpc.gov.cn)和投资北京网站首页(www.bjinvest.gov.cn)网站首页,从《关于公开选聘医改十年规划课题研究单位的公告》中下载《北京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十年规划课题研究申请书》。
(二)课题申请单位应如实填写《北京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十年规划课题研究申请书》,打印纸质版申请书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一式8份,连同电子版于2010年9月3日(星期五)前送交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丁2号天银大厦A西座6楼604。
(三)在市医改办领导下,投资北京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课题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选择两组研究单位开展平行研究。评审结果在首都之窗、北京市发改委和投资北京网站公布。
(四)选定课题承担单位在评审结果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与市医改办签订《北京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十年规划课题研究协议书》。
五、课题管理
课题管理执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课题管理试行办法》。
市医改办将加强对课题研究的过程管理,并在调研、座谈、课题评审等环节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课题承担单位应充分听取市医改办以及医改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意见、建议,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研究工作,提交研究成果。
六、课题进度要求
(一)课题承担单位应于课题研究协议书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课题初步成果,提交投资北京组织专家评议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