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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09年全省粮油高产竞赛活动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09年全省粮油高产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区)农业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农业和粮油生产的总体部署要求,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干部群众发展粮油生产的积极性,认真配合好粮油高产创建活动,提高我省农民科技种田水平,确保实现今年粮油生产总体目标,我局决定,今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粮油高产竞赛活动,对2009年粮油生产高产典型予以表彰。现将《江西省2009年粮油高产竞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开展好粮油高产创先评先活动。

  附件: 1. 江西省2009年粮油高产竞赛方案;
  2. 江西省2009年粮油高产奖评选细则;
  3. 江西省2009年粮油高产奖申报表。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1:
江西省2009年粮油高产竞赛活动方案
(江西省粮油作物局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九日)

  为进一步加快推广粮油科技,促进农民科学种田,提高生产水平,转变粮油生产增长方式,我局从今年开始在全省开展粮油作物高产竞赛活动,对在高产竞赛活动中的成绩优异者予以表彰,特制定本方案。
  一、表彰对象与名额
  粮油高产奖由各地至下而上推荐,经省组织现场测产验收后评定。高产奖名额20个左右。其中:
  ㈠水稻高产奖8个。其中:双季稻5个,一季稻2个,一季稻+再生稻1个;
  ㈡油菜高产奖8个。棉地油菜、旱地油菜、一季稻田油菜、双季稻田油菜各2个;
  ㈢其它粮油作物高产奖4个。其中:大豆、红薯、花生、芝麻各1个;其它油料作物如的确高产,亦参照同样程序申报,由专家评议、推荐。
  二、评选条件
  申报粮油高产奖的田块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所申报田块应为正常的普通农田,耕作层异常或科学试验田块、设施保护或小环境异常不在申报之列。
  2、科学种田,积极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对农事活动有较为完整的记载。
  3、效益较高,物质成本和必要的人工成本不高于产值。
  4、整田种植,即所在田块均种植同种作物。
  5、除了边际效应区域,所测产面积大于1亩。
  6、单产高于一定水平,双季稻早晚两季均达到550公斤以上,一季稻达到700公斤以上,一季稻+再生稻分别达到650公斤与200公斤以上;棉地油菜250公斤以上,旱地油菜、一季稻田油菜200公斤以上,双季稻田油菜150公斤以上;大豆达到200公斤以上,红薯(鲜薯)达到3000公斤以上,花生250公斤以上,芝麻150公斤以上。
  具体评选细则见附件2。
  三、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㈠推荐上报。
  1、各县(市、区)根据评选条件,负责组织、指导粮油高产奖创先、推荐活动,对符合条件的高产田进行跟踪、初评、筛选,并上报设区市。经设区市筛选后,填报相关材料,并于收获前15天上报省农业厅,省农业厅委托省粮油作物局申请组织专家现场测产验收。
  2、各设区市农业局根据现场测产结果和初评意见正式申报粮油高产奖。要求以正式文件申报,并填申报表(见附件3)、高产田创高产情况(1000字左右),于11月15日前上报到我局(一式3份),逾期视为放弃。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东二路02号;邮编:330046;联系电话:0791-6221541;电子稿发至邮箱:nytlyj@jiangx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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