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能繁母猪保险工作抓实抓好。能繁母猪保险是国家政策性农业保险之一。实施能繁母猪保险,是从建立保障生猪生产健康稳定发展的机制入手,化解农民饲养母猪的风险,有利于提高生猪养殖现代化水平,增强养殖户抵御疫病和灾害风险的能力,为稳定生猪生产发展、保障人们肉制品供应提供坚实保障。它关系到广大养殖户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国家扶持生猪发展的政策能否得到有效落实。能繁母猪保险既是一项经济工作,更是一项政治任务。各级畜牧和保险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的责任感,把能繁母猪保险工作抓紧抓实,将好事办好,使国家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大合作力度,切实提高能繁母猪保险服务水平。各级畜牧畜医部门和人保财险公司要密切配合,加强能繁母猪保险的宣传、承保与理赔方面的合作,切实提高能繁母猪保险服务水平。要定期沟通能繁母猪的存栏、补栏、保险情况、强制免疫、耳标佩戴等情况信息,每季度至少一次。对保险工作过程中发现的耳标佩戴、强制免疫及无害化处理不到位或理赔纠纷等问题,要及时沟通、协商解决。对赔付率高的养殖户,保险公司要及时与畜牧兽医部门沟通,深入分析原因,加强对养殖户的技术指导,提高管理水平。
接养殖户报案后,双方应派人在24小时内赴现场查勘,鉴定事故原因,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应在事故原因出来后的24个小时内免费向当地人保财险公司出具书面证明。畜牧畜医部门在出具事故证明时,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规范描述母猪死亡症状,实事求是地反映事故原因。如发现工作人员因主观原因,未规范操作、秉公办事,为养殖场户骗保提供便利的,将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骗保的养殖场户,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规范承保手续,把好能繁母猪保险“入口关”。双方要继续落实能繁母猪保险“应保尽保”的要求。畜牧兽医部门要及时统计收集当地能繁母猪的存栏、补栏、免疫登记、耳标佩戴等信息,积极配合保险公司督促未投保或不足额投保的养殖户参加保险,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猪”。人保财险公司要规范登记养殖户的身份证号码、“一卡通”号码、能繁母猪耳标号码、畜龄等信息,保险凭证要发放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