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8月20日-8月31日)。按照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重点领域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通知》(陕食安委办发〔2010〕8号)中对“地沟油”整治的有关要求,各市、县、区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完成整治工作领导组织体系建设和相关准备工作。
2.清理整顿(9月1日-9月15日)。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各环节从业单位开展突击检查,清查、登记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资源化利用和集中无害化处理的单位及个人,依法取缔非法生产加工“地沟油”的黑作坊,规范餐厨废弃物存放、清理、收运、集中无害化处理和合理加工利用行为,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
3.自查总结(9月16日-9月25日)。各市、县、区对清理整顿的情况进行总结,各设区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省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向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报送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的本地区、本部门集中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告。
4.督导检查(9月26日-9月30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对各地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向省政府写出书面报告。
二、巩固成果,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地沟油”管理机制
(一)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体系。各市、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和完善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严格规范餐厨废弃物存放、清理、收运、集中无害化处理和合理加工利用等环节的管理,加强区域性统一监管。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要监督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建立和实施管理制度,落实餐厨废弃物存放、清理等相关操作要求;城市综合执法或环卫部门要对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和个人实施备案登记和挂牌上岗制度,并监督落实相关要求;各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单位要建立和落实餐厨废弃物管理台账制度,定期向管理部门报告相关处置情况。各地要逐步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通用的信息平台,对餐厨废弃物管理各环节进行有效监控。
(二)加强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业的监管。由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工商部门将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纳入监管。未经环境保护、工商部门审查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餐厨废弃物进行提炼加工和销售。有关从业单位要严格建立产出物销售记录,其产出物不得向食品及食品相关行业销售,销售去向应在工商部门登记备案并定期报告。环境保护、工商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严格取缔未经审查同意设立的加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