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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实施意见
(陕政办发〔2010〕8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精神,深入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餐厨废弃物管理机制,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集中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

  省政府决定,2010年8月20日-9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

  (一)整治任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地沟油”行为,以城乡结合部和城市近郊区为重点,仔细排查和清理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场所为重点,严肃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行为。严防“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城市(镇)、矿区、旅游景区等餐饮业集中地为重点地区,以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食堂为主要对象,加强对食用油购货记录和票证检查,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行为。对黑窝点一律取缔, 对使用“地沟油”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组织领导。专项行动按照属地化原则,由设区市统一领导,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实施,建立市(县)长负责制。城市是餐厨废弃物的主要产生地,城市周边是餐厨废弃物收运和“地沟油”提炼的主要集散地。各地区特别是各城市要建立“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商务部门要加强餐饮业行业管理,质监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要加强对流通环节经营食用油的监督,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卫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食用油的风险监测,完善相关检测方法,公安部门要主动介入,查清违法犯罪事实,依法从重、从严惩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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