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充实自治区发展警用航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0〕13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我区警用航空项目建设,经自治区领导同意,决定对自治区发展警用航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梁胜利 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
副组长:郭文强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刘政豪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蒙建敏 自治区编制办副主任
高 旭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廖 坚 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
席鸿康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韦刚强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曹国生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韦力平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朱名胜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纪检组长
赵 涛 自治区商务厅副巡视员
叶建进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姚 才 自治区气象局副局长
瞿佳兵 自治区法制办副主任
韦树奉 自治区应急办副主任
周久伟 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
张国强 自治区边海防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马俊鹏 自治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副主任
温守荣 南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景华 空军95072部队副参谋长
宁发林 民航中南地区空管局广西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我区警用航空项目建设的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公安厅警用航空总队,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刘政豪兼任,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
今后,自治区发展警用航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非组长、副组长成员变动时,由自治区发展警用航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自行行文调整。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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