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波市律师协会关于“百铭杯”拔河比赛补充事项的通知

宁波市律师协会关于“百铭杯”拔河比赛补充事项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增强事务所的凝聚力,加强团队合作,宁波市律师协会组织 “百铭杯”拔河比赛,自通知下发以来,大部分律师事务所态度认真,报名积极。目前,报名情况良好,准备工作进展顺利。为进一步明确比赛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6月13日(周六)上午8:45举行;拔河队员于8:30前报到。
  二、比赛地点
  效实中学风雨跑道(田径场主席台后)。
  三、比赛规则
  参加比赛的律师事务所应当指派1名领队,领队可以由参加拔河的运动员担任。
  1、律师及正式聘用员工15人以上(含15人)的事务所应单独组队(6男2女);律师及正式聘用员工15人以下8人以上的事务所应尽量单独组队,不能单独组队的派4名运动员参加(3男1女);8人以下事务所的应尽量派员参加(3男1女)。尚未报名的,应于6月9日前将领队及运动员名单通过律协QQ群:36452078或E-MAIL:webmaster@nblawyer.com报送 。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