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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农业厅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两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是贯彻落实十七大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机关效能年活动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省法制办、省监察厅将在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对全省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活动进行考评,对先进予以通报表彰,对没有按要求、按时间完成有关工作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并将考评结果上报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作为单位业绩评定和领导干部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厅机关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为契机,切实改进执法作风,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为我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要抓好落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环节多,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厅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指定专人负责,做好联络和协调工作。同时,要把清理规范工作与日常行政执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真正把本方案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1、行政执法主体清理表
  2、行政执法依据目录
  3、行政执法职权清理登记表
  4、行政执法文书清理情况
  5、行政执法人员清理情况汇总表

  附件1
  行政执法主体清理登记表

  单位(盖章):

机构全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地  址

网  址

机构性质

□行政机关 □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 □临时机构 □其他-------

队伍状况

编制人数

 

实际人数

 

持有行政

执法证件

人员总数

 

其中,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行政执法证件人员数

 

其中,持有省政府核发的行政执法证件人员数

 

主体类别

□法定行政机关     □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依法受委托执法的组织   □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组织

法律依据

审查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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