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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律师协会关于公布市属律师事务所律师党建工作联络员名单的通知

宁波市律师协会关于公布市属律师事务所律师党建工作联络员名单的通知


市属各有关律师事务所:
  根据《关于建立律师党建工作联络员制度的通知》(甬司发〔2009〕39号)文件要求,有党员但不具备建立党支部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或无党员的律师事务所应配备1名律师党建工作联络员,根据各事务所所推荐名单,经律协党委审核,现公布市属律师事务所律师党建工作联络员名单。
  各联络员及律师事务所要提高认识,将建立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联络员制度作为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手段来抓。各联络员要认真履行《关于建立律师党建工作联络员制度的通知》所要求的工作职责,努力为所在事务所的党建工作作出贡献。
  个人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联络员应同时承担业务指导职责。

  附件1:市属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联络员名单
  2:市属个人所党建工作联络员名单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市属律师事务所律师党建工作联络员名单

序号

联络员姓名

所在单位

联系律师事务所

1

张韶峰

裕丰

裕丰

2

史小飞

海册

海册

3

胡倩玺

汇盛分所

汇盛分所

4

姚健洁

京衡

京衡

5

虞存斌

市司法局

海泰

6

梁永上

和诚震旦

和诚震旦

7

蒲明祥

市司法局

怡胜

8

谢燕君

市司法局

海虹

9

郑如飞

甬信

甬信

10

胡义康

之海

之海

11

杨建龙

市司法局

良助

12

王明珍

市司法局

海音

13

宋彩荣

市司法局

维知

14

夏毅

铭生

铭生

15

方尧斌

中济

中济

16

吴晓明

合创

合创

17

郑志鸿

立业

立业

18

邓何骏

东方港

东方港

19

潘槐钰

文天

文天

20

沙亮亮

凡心

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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