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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焚毁毒品的决定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焚毁毒品的决定
(长政发〔2010〕13号)


  为了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教育、鼓舞广大人民群众,在“6.26”国际禁毒日期间进一步掀起我市禁毒宣传的高潮,根据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集中销毁缴获毒品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近年来在禁毒斗争中缴获的共计215825.6833克毒品进行公开焚毁,焚毁的毒品中海洛因18650.8774克,摇头丸5994.6178克,大麻2767.188克,氯胺酮74187.5901克,丁丙诺菲2111.9克,甲基苯丙胺56762.56克,罂粟壳4248.558克,尼美亚共计659粒,其他毒品(咖啡因、含麻黄碱易制毒化学品以及精神药品等)51242.392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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