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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农业产业化项目的通知


  说明:项目名称:指首次获得省级以上知名品牌项目和港、沪农产品市场对接项目
  二、相关附件
  1、知名品牌营销项目必须附知名品牌主管机关核发的证书、证明等复印件;
  2、港、沪农产品市场对接项目必须提供销售实施计划书。

  三、申报意见表

县级产业化部门意见

县级财政部门意见

县级农业部门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市级产业化部门意见

市级财政部门意见

市级农业部门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1
  “双千”示范项目汇总表

  设区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盖章):
项目单位所在县(区)项目名称项目实施村主导产品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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