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2009年度标准化示范茶厂建设
申 报 表
企业名称:
(盖章)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E - mail:
二〇〇九年七月
江西省农业厅制
补 贴 说 明
1、补贴对象。严格执行《江西绿茶种植与加工技术规程》和《江西绿茶》标准,并按规定使用江西绿茶标识的江西茶业联合会会员企业。
2、补贴标准。在全省重点产茶县(市、区)建设10个标准化示范茶厂,2009年度每个标准化示范茶厂补贴10万元。
3、补贴要求。补贴资金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用于茶厂的标准化生态茶园建设,引进茶叶清洁化加工设备及其配套技术。对违规使用补贴资金的企业,一经查实,全部追回补贴资金,并且今后不对其进行任何政策性扶持或补贴。
4、时间要求。由重点产茶县茶叶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申报企业填写申请表,经所在县(市、区)、设区市茶叶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于2009年8月31日前报江西省经济作物局。
5、此表一式三份。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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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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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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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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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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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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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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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基
本
情
况
(限3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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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建
设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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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经
费
概
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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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益
分
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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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茶叶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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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二〇〇九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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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农业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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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二〇〇九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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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经济作物局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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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二〇〇九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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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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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厅领导签名: 二〇〇九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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