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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百名女律师、百起维权案”评选活动的通知

河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百名女律师、百起维权案”评选活动的通知
(豫律协〔2010〕3号)


各省辖市律师协会女工委、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女工委: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女律师开展妇女维权工作,服务和谐河南建设,省律师协会08、09年3月都曾发出通知,继续开展“百名女律师、百起维权案”征集和评选活动。经过一年的努力,此项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09年度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和范围
  1、参加评选的案件必须是我省女律师2008年以来直接办理的或结案的维权案件(含法律援助案件);
  2、维权的对象是妇女或儿童;
  3、评选精品案例10起,提名精品案件10起。
  二、活动程序
  1、参评案件需要通过各律师事务所(法援中心)预审申报,各律师事务所对案件的真实性负责;
  2、参评案件应填写申报表一式三份,尽量打印填写,已结案的案件请附结案法律文书;
  3、申报表(电子版)均应在2010年2月22日前上报省律师协会逾期不候,评委会初审后认为需要的,将通知候评精品案件的律师提交书面材料和原始档案。
  三、活动要求
  1、请各地市律师协会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女律师;
  2、参评的案件必须有原始卷宗;
  3、请确保省律师协会在2010年2月22日前收到参评材料。
  四、评选表彰
  省律协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将组织资深律师和专家对上报案件、案例进行评选,以律师协会名义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适当物质奖励。
  联系人:孙玉洁
  电子邮件:hnyxls@163.com
  传真:0398-28280522 电话:0398-2595300

  附件:河南省律师协会百名女律师、百起维权案申报表

  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河南省律师协会百名女律师、百起维权案申报表

  执业机构:           

承办人

 

手机

 

案件性质

 

审理法院

 

审级

 

被维权人

 

执业机构审查意见

 

我所(中心)承诺对案件及办理过程、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执业机构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案件介绍(基本情况、办理经过、结果、案件的分析及维权感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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