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眼于新阶段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着力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改革与建设,实现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四有五化”,即:有专业队伍,有办公场所、有经费保障、有示范基地;站房建设标准化、内部管理规范化、工作手段现代化、示范推广科学化、服务群众优质化。强化推广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农技推广责任制、建立健全竞争上岗制度、绩效考评制度、知识更新制度等,完善“专家-农技人员-科技示范户”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快速通道,逐步建立县、乡、村农业科技试验示范网络。
二、主要实施内容
(一)深化改革,进一步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示范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按照“整合资源、综合建站,统一协调、分块运作,‘三权归县’、财政保障,双重管理、以县为主”的基本思路进行。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理顺管理体制。推行“双重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模式,县级农业行政部门负责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的人员、经费和财产管理,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领导本辖区内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并协调和监督农技推广机构。二是合理设置机构。采取“整合资源、综合建站、统一协调、分块运作”的方法,建立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站。三是科学核定编制。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编制部门,根据所设置机构承担的职能和任务,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县的编制测算方案,统一核定县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人员编制,实行实名制管理。四是创新人事制度。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选拔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农技推广队伍,逐步推行公益性农技人员资格准入。五是保障人员经费。强化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公益性职能,不再从事经营性服务,其人员经费和推广经费,全额纳入县财政预算。六是建立村级服务网点。以行政村为单位,选聘1-2名有一定的专业知识、热心服务农民的人员,作为村级农技推广协助员,协助做好辖区内公益性农技推广工作。七是创新农技推广模式。建立多元化推广服务机制,鼓励和支持科研、教学单位、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全面推行以农技人员包村联户为主要模式的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农技人员的服务区域、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量化工作指标和目标要求,充分利用现代传媒开展技术服务。八是建立工作考评制度。实行农民、主管部门、乡镇政府三方共同考核,农技人员的工资报酬、晋职晋级、业务培训等与考核结果挂钩。
(二)筛选、推广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
示范县根据农业厅每年推介发布的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信息,充分考虑本县主导产业发展要求和农民的科技需求,邀请推广、科研、教学、企业等单位的专家,组织开展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筛选与集成,形成技术操作规范,制定分区域、分品种、分季节的农技推广计划,将推广任务明确到各实施单位和农技人员。全县农技人员按照工作职责,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并组织实施。开展对农技人员的工作考评,将工作考评结果与农技人员的报酬和待遇挂钩,保证全年工作任务的落实;同时将考评结果作为次年选聘农业技术指导员的主要依据。
(三)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
示范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农户自愿的原则,围绕3-5个主导产业,遴选培育1000个具有一定文化程度、种养水平较高、乐于助人的农户,作为科技示范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种养大户、农民技术员、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的基本学员和《绿色证书》获得者。按照10:1的比例选聘农业技术指导员,农业技术指导员实行包村联户制,采取集中培训、分户指导、实地考察、观摩交流等方式,指导农业科技示范户应用、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提高其学习接受能力、自我发展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农业技术指导员全年进村入户时间不少于150天。科技示范户要承担带头学习使用新技术、辐射带动周边农民、协助技术指导员做好技术推广、技术信息采集和项目评价工作等义务,成为农技推广体系的重要成员,成为农情调查员、技术推广员、政策宣传员,成为农民看得见、问得着、留得住的“乡土专家”。在加大科技示范户培育的同时,要注重发挥科技示范户的辐射带动作用,在全县开展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作,扩大培训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