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农业厅科教处关于印发《2009年江西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厅科教处关于印发《2009年江西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
(赣农字[2009]64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财政局,有关县农业局、财政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09]95号),2009年省农业厅、财政厅在全省31个县(市、区)组织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现将《2009年江西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实施意见》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示范县根据本县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一式六份,于8月31日前报省农业厅科教处(同时报电子版,电子信箱:kjcliukai@126.com)。

  附件:2009年江西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实施意见

江西省农业厅科教处
二00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2009年江西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
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2009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加快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加强农技推广工作,提升农民科学种田水平,全面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农业部、财政部共同启动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200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09]9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经济发展的目标,以满足农民的科技需求为出发点,以服务农民的成效为检验标准,通过建立健全农技推广运行机制、培养农业科技示范户、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开展农技人员培训等措施,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理顺管理体制、健全推广机构、提高队伍素质、完善运行机制、强化条件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公共服务能力,为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提供有效服务和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
  1.突出产业,统筹安排。按照主导产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主体培训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流程来系统设计和实施,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与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对接,推动农业科研、教育、推广衔接互动新机制的形成,促进农业科技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2. 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在整合利用现有科技推广培训项目基础上,广泛发动和组织各级各类农业科研、教育、推广单位和涉农企业等参与示范县建设。把示范县建设与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结合起来,与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结合起来。加强政府引导,制定和完善政策措施,优化农业技术推广资源配置,创新农业技术推广体制、机制和方式。
  3.择优选择,示范带动。优先选择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进展较快、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基础较好的地区和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大县开展示范建设,切实抓好宣传,积极推广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其他地区加快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促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
  (三)主要目标
  围绕主导产业,加强示范县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筛选与推广,每个示范县的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达到95%以上;加大农业科技示范户的培育力度,每个示范县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不少于1000个;加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每个示范县建设示范基地不少于10个;加强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每个示范县每年集中培训农技人员100名左右。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