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认定宜宾市新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为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的通知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认定宜宾市新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为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的通知
(川发改价检函〔2010〕877号)
宜宾市新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根据《
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国家发改委第32号令)和《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印发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实施办法》(川价发〔2006〕116号)文件的规定,经审查,批准你单位为丙级评估机构,有效期三年。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