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黄石市资源城市转型与可持续发展规划》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
(2009年4月22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确定,我市列为国家第二批资源枯竭型城市,按照《
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38号)的要求和省政府的部署,市政府决定制定《黄石市资源城市转型与可持续发展规划》。为了扎实做好规划前期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调研内容
结合地区和部门工作实际,前期调研重点围绕资源城市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城市的区域功能定位、城市空间结构转型、接续替代产业培育途径、环境整治与生态保护、支撑体系建设等重大课题展开,主要内容有:
(一)黄石城市转型的宏观背景和现实基础。包括黄石转型的宏观背景、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定位、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等现实条件和能力。
(二)黄石城市转型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包括黄石市城市转型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
(三)黄石城市转型的总体目标和发展步骤。包括城市转型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城市转型发展定位、主要量化指标和定性目标体系、近期(2009-2010年)、中期(2011-2015年)及远期(2020年)目标。
(四)黄石市资源型城市转型的重点、方向和路径
1.经济转型。包括总的转型模式;三次产业围绕转型的发展目标、重点、途径和要求;确定需转型的重点产业(领域)和接续替代产业及其发展目标、方向及路径要求,循环经济发展等;
2.城市功能转型。包括城市空间结构和布局、产业园区建设和布局、生态功能分区等;
3.生态环境建设。包括资源开发管理、环境保护和修复、生态保护等;
4.社会事业发展。包括科技、就业和社会保障、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方面;
5.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包括交通、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
6.区域经济发展。包括围绕转型,融入武汉城市圈建设、中部崛起和长江经济带中的发展定位及其发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