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组织开展各类营销活动,扩大节假日消费规模。充分发挥传统节日和假期消费的优势,组织、引导企业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费促进活动。
(十二)引导和鼓励使用银行卡,积极发展信用销售。加强银商合作,加快提高电子结算水平和金融服务效率。通过完善对银行卡刷卡的配套支持政策和措施,引导和鼓励经营者、消费者更多地采用银行卡结算。支持建立信用风险分担机制,促进信用销售发展,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
五、增强流通企业竞争力,降低消费成本
(十三)加快培育大型流通企业。对主业突出、竞争力强、有发展后劲的流通企业,各级各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要用好用活有关政策,努力争取国家和省里的支持,帮助其做大做强。特别是要鼓励和帮助本土流通企业面向境内外引进战略投资者,扩大规模,增强实力,做响品牌。鼓励流通企业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形成经营优势,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和销售价格,让利于消费者,促进居民消费。
(十四)进一步搞活中小流通企业。我市中小流通企业居多,要充分发挥其便利消费、稳定市场的作用。要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家、省扶持和促进中小流通企业的政策措施,在市场准入、信用担保、金融服务、物流服务、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方面给予支持。市商务局、发改委、财政局、经委、科技局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资金使用方向和程序,争取和安排有关专项资金,支持中小流通企业发展。
六、切实改善市场环境,促进安全消费
(十五)狠抓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完善流通领域市场信息系统和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对流通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进一步理顺完善畜禽屠宰监管机制。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的监控,建立肉品质量信息可追溯体系。进一步加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整合行政执法监管资源,加大投入力度,加快食品安全的监管体系建设。
(十六)加强市场监管,促进商品自由流通。积极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商品交易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交易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安全消费。要进一步打破地区封锁,保障商品自由流通建立统一大市场。规范零售企业购销行为和促销行为。
七、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支持流通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