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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商务局关于我市搞活流通扩大消费实施意见的通知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商务局关于我市搞活流通扩大消费实施意见的通知
(2009年5月4日)


  为了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健全农村流通网络、拉动农村消费

  (一)健全农村消费品流通体系。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以提高覆盖率和配送率为重点,加快农家店建设步伐,推进冶商平价等“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配送中心的建设。充分发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一网多用功能,加快“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网络与供销、邮政、电信等网络的结合;提升农家店的综合服务功能。鼓励各类企业在农村建立商品配送中心,与农村零售企业合作,开展商品配送,降低经营成本。根据大冶、阳新农村市场的需求特点,引导生产企业生产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满足农民需求,扩大农村消费。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流通体系。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在中心集镇、交通要道、优势农产品产地新建或改造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构建农产品销售平台。完善市场信息、检验检测系统及仓储、运输等基础设施,推动规范化经营。提高流通效率,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建立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培育自有品牌,促进产销衔接。加强农村中介组织建设,培育农民经纪人队伍。

  (三)完善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系。继续推进农资农家店连锁经营,着力推动农资经营龙头企业加快区域配送中心、县域配送中心或具备配送功能的中心店建设,保障市场供应。引导和鼓励农资经营企业为农民提供技术、农机具租赁等多样化服务,加强农资市场的调控和监管,促进诚信经营、公平竞争、降低成本、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四)切实抓好家电下乡工作。家电下乡从2009年2月份起,在全国全面铺开,这是国家扩大农村消费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各级流通主管部门要精心组织、落实政策、强化监管,确保下乡家电产品质量。督导企业做好售后服务,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切实把家电下乡工作抓实抓好,扩大农民家电产品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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